以案警示——福建省尤溪县中仙乡文井村村干部以招商为名公款吃喝被查处:醉翁之意不在招商
| 招商动态 |2017-05-26
2014年10月,福建省尤溪县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自2013年12月起,尤溪县中仙乡文井村党支部书记蒋友荣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与村主任吴锡早在尤溪县南溪酒楼等地安排饭局宴请朋友及福州市个体老板等人,用村集体资金支付私人宴请,共花费6376元。经尤溪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蒋友荣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吴锡早诫勉谈话处理,二人承担宴请所产生的费用。
●事件回顾
中仙乡文井村位于尤溪县的东南部,海拔830米,距县城63公里,交通不便、资源匮乏,是县里经济发展的“落后村”。眼瞧着邻村发展迅猛,村民们盖起了洋房、开上了小车,一心想着为村里干点事的文井村党支部书记蒋友荣和村主任吴锡早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如何带领村民们打破瓶颈,走出经济发展‘洼地’?”这成了他们的一块“心病”。
文井村虽然经济发展滞后,但天蓝、气清、水绿,水土保持完好,是块“风水宝地”,尤其适宜发展生态农业。去年初,一位外地客商一眼就看中了文井村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几经考察决定在文井村投资种植油茶。2014年6月21日,这名客商再次来到尤溪县洽谈投资有关事宜。
“我们可要好好款待,他可是我们村里的‘财神爷’,要和他搞好关系!”接到客商